许多育龄女性在生育决策前最担忧的并非经济压力,而是职业发展中断甚至失业风险。因此,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必须直面职场性别歧视问题,打造真正“生育友好型”就业环境。
一方面,应强化法律保障,严格落实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对因怀孕、产假、哺乳被降薪、调岗或解雇的企业依法追责,并建立快速维权通道。另一方面,政府可通过社保补贴、税收优惠等方式,降低企业雇佣育龄女性的用工成本。例如,对连续三年女职工生育比例达标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;对设立内部托育点的企业提供专项建设补助。此外,推广弹性工作制、远程办公、分段式工作等灵活就业模式,帮助女性兼顾工作与育儿。更重要的是,推动父亲实质性参与育儿——通过强制性、带薪的男性陪产假和育儿假,打破“育儿是母亲天职”的刻板印象,从源头减轻女性负担。只有当职场不再将生育视为女性的“负资产”,生育意愿才可能真正回升。
